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
执行裁定书
(2014)莫法执字第00087号
申请人邓文伟,男,1965年9月16日出生,汉族,个体工商户,现住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。
申请人邓文静,女,1954年4月18日出生,汉族,个体工商户,现住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。
被执行人孟丽,女,1969年1月16日出生,鄂温克族,交通局干部,现住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。
被执行人孟贺强,男,1989年5月9日出生,汉族,鄂温克族,个体工商户,现住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。
2014年4月11日本院受理了邓文伟、邓文静申请执行孟丽、孟贺强合同纠纷一案,本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,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后,一次性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依照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(试行)》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,裁定如下:
本院(2014)莫执字第00087号案件执行结案。
本裁定一经送达,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审 判 长 屈丰清
审 判 员 李冬学
审 判 员 唐占一
二0一四年六月四日
书 记 员 吕 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