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有效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、公开化、制度化水平,近日,莫旗人民法院后勤中心采取三项举措,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,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,提升财务管理水平。
一是对近三年财务工作进行自查自纠。通过对我院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核,对财务状况进行综合分析,及时发现不足和漏洞,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,为建设节约型政法机关,打造廉政机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二是实行联合签字制度。明确要求所有支出费用,均应由2名干警联合审查、签字后方可报销,个别票据需附支出明细等,确保财务报销事项的真实性和相关性。
三是规范公务卡报销结算。我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,进一步明确了公务卡结算适用范围,以及与公务卡相关的财务报销、资金划转程序,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,从源头预防腐败。
今后,后勤中心将继续规范经费管理,严控经费支出范围,加强财务内部控制,并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完善财务管理措施,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。